当前位置: 首页 > 产品大全 > 山东出台新规 禁用“冒烟”非道路移动机械,违规罚款5000元

山东出台新规 禁用“冒烟”非道路移动机械,违规罚款5000元

山东出台新规 禁用“冒烟”非道路移动机械,违规罚款5000元

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,改善空气质量,山东省近日发布《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》,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排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,违规者将面临5000元罚款。

该办法所称非道路移动机械,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,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机械、农业机械、机场地勤设备等。根据规定,所有在用及新增的非道路移动机械,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编码登记,并纳入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平台统一监管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办法特别强调禁止使用排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。这意味着任何在作业过程中冒出黑烟、蓝烟等可见污染物的机械设备都将被认定为违规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通过现场检查、远程监控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,一旦发现违规行为,将责令立即停止使用,并处5000元罚款。

为配合新规实施,山东省已建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平台,实现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信息化管理。所有机械所有者或使用者都需在该平台完成信息登记,包括机械基本信息、排放阶段、使用地点等。平台还将实现实时监测功能,通过安装远程监控装置,对机械排放状况进行持续跟踪。

该管理办法的出台,标志着山东省在移动源污染治理方面迈出重要一步。据估算,全省现有非道路移动机械约30万台,其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分别占移动源排放总量的30%和50%左右。新规实施后,预计每年可减少颗粒物排放约1000吨,氮氧化物排放约1万吨。

生态环境部门提醒,各机械所有者和使用单位应尽快完成平台登记工作,同时对现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,确保排放达标。对于排放严重超标的机械,建议及时进行维修治理或淘汰更新,避免因违规使用而受到处罚。

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wannengbiaodan.com/product/2.html

更新时间:2025-11-28 18:24:05

产品列表

PRODUCT